廣東省健管學會年會召開
2016年4月9日,第五屆華南地區(qū)健康管理論壇暨2016 廣東省健康管理學會、廣東省健康服…[詳細]
四種性侵害要“一網(wǎng)打盡” 據(jù)報道,近期大連一名16歲男孩被酒店男老板強奸,雖然證據(jù)確鑿,但由于我國刑法在同性強奸方面依然是空白,后者最終未能以強奸罪論處,而僅僅被治安拘留15天。已有研究證明,同性性侵害的受傷害程度并不比異性性侵害小,如此懲處未免太輕了。
人類既然分為男、女兩大性別,性侵害的排列組合自然也就有四種:男性侵犯女性、男性侵犯男性、女性侵犯女性、女性侵犯男性。
一直受到重視的是“男性侵害女性”,長期被忽視的,除了同性性侵犯,還有“女性侵犯男性”。一般人認為,在男性占統(tǒng)治地位的社會里,不可能發(fā)生這類性侵害,甚至于從生理上講,女人就不可能強迫男人與之發(fā)生性行為。但是筆者認為,女對男的性侵害可能少些,但絕不是沒有,事實上,中國歷史上就有一些比“養(yǎng)面首”更肆無忌憚的女侵男事件。
懲處性侵害,應當保護每個人的性權(quán)利,而不能只保護某一性別的性權(quán)利。
可從修改司法解釋入手
“衣食足而知禮儀”,中國在解決了溫飽問題之后,向高度民主文明的和諧社會邁進,勢必需要加快保護個人權(quán)益的步伐。在性權(quán)益保護方面,家庭內(nèi)甚至配偶間的性侵害不應繼續(xù)成為“法律盲點”;對“弱勢性別”要關愛,還應兩性都關愛;不僅要禁止男性侵犯女性,也要禁止女性侵犯男性;既關注嚴重傷害,也關注那些以往被誤認為不嚴重的傷害;關注身體傷害,也日益關注心理傷害。
在現(xiàn)有法律制度下無能為力,我們就需要考慮盡快修訂法律。其實,針對這類問題及時采取相應的法治對策并不難:可以用“高法、高檢”名義重新解釋關于性侵害方面的刑事法律,使其沖破目前只保護被男性侵害的女性,而不保護其他人的狹隘范圍;可以修改刑法,增添保護未成年人不受同性性侵害的內(nèi)容;可以修改未成年人權(quán)益保護法,強化對侵害未成年人性權(quán)益的行為打擊力度……
辦法有很多,國外就有很多現(xiàn)成辦法可以借鑒。
此時立法并非“超前”
有人認為,同性性侵害這種事不普遍,沒必要改法,更沒必要立法。但筆者認為,在世界其他一些國家,同性性侵犯已經(jīng)有很長歷史和相當普遍性,未雨綢繆,及時采取相應的法治對策,正好是中國學習引進世界先進司法文化的后發(fā)優(yōu)勢。如果非要到中國也普遍出了問題才來修改法律,無異于臨渴掘井亡羊補牢,甚至是事后諸葛亮。
其實,這類問題在社會已經(jīng)不鮮見,見諸媒體的只是冰山一角,現(xiàn)在立即修訂法律都已經(jīng)有些滯后,根本不是什么“太超前”。
中國社會對同性戀的態(tài)度,經(jīng)歷了非刑事化、非病理化直到目前的逐漸人性化歷程,將來是否會允許同性結(jié)婚(目前已經(jīng)有幾個國家承認同性婚姻合法)暫不好說,但中國社會對同性戀的知悉和容忍程度確實正在提高。如果這一過程日益加速,而懲處同性性侵害的立法滯后,中國社會法治對性權(quán)益的保護將更不平衡,這類尷尬的悲劇將會大大增加。
四種性侵害客觀存在,各國法治的大趨勢也是走向全面保護,既然如此,我們?yōu)槭裁床灰淮涡越鉀Q問題——直接去掉強奸等各種性罪錯的性別歧視呢?即使如一些人所說,這類問題概率太低、社會危害不嚴重,也應盡快立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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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張?zhí)鹛?)
2016年4月9日,第五屆華南地區(qū)健康管理論壇暨2016 廣東省健康管理學會、廣東省健康服…[詳細]